科技查新室工作总则

     第一条  本查新室业务工作按照国家科学技术部《科技查新规范》操作实施,面向社会有偿提供科技查新服务。

    第二条  本查新室坚持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的原则,依靠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管理体制,保证查新活动的独立性和查新结论的准确性。

    第三条  本查新室接受安徽医科大学及安徽医科大学图书馆的行政领导,安徽医科大学图书馆为查新室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。

    第四条  本查新室对查新项目实行三级管理制,查新员、审核员、查新咨询专家。查新员负责查新全过程,听取审核员的修改意见,与审核员共同选择咨询专家并向咨询专家请教。审核员对查新程序、文献资源、检索词、相关度、对比分析、查全率及查准率、查新结论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。咨询专家就查新项目的技术内容提供相关背景资料、文献线索和新颖性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