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图书借阅规则 1、图书借阅期限及册数
2、借书处设有查询台并实行全开架借阅,读者可在查询台查询所需书籍。 3、借书处的图书可借可阅,外借一律使用一卡通自助办理借书手续;阅览室的图书仅供阅览概不外借,读者凭校园一卡通刷卡阅览;读者提供相关证件可带出阅览室在馆内复印。 4、图书续借,请持卡在借书处自助借还机上自助办理;或通过图书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。 二、图书赔偿、处罚规则 1、为加速图书的周转利用,充分发挥图书馆传播知识的职能,图书未按期归还的,图书馆书刊管理系统会自动按规定每天每册自动收取超期迟纳金0.1元,读者在借书处使用校园一卡通进行刷卡缴纳;未缴纳迟纳金的读者,系统将自动终止借书权限。 2、丢失图书优先使用读者外购同年代同版本图书进行补偿,如果未能满足补偿性要求,则根据图书出版年代、综合考虑其学术价值,按照以下不同的标准进行赔偿: (1)出版日期为1978年以前(包括1978年)的图书,不论图书标价多少,均按标价20倍赔偿; (2)出版日期为1990年以前(1979-1990年)的图书,图书标价在5元以上的,按照标价的5倍赔偿;图书标价在5元以下的,按照标价的10倍赔偿; (3)近代出版的图书,即出版日期为1990年以后(1991至今)的图书,社会科学类图书按照标价的2倍赔偿,自然科学类图书按照标价的3倍赔偿。 三、期刊阅览规则 1、校内读者凭一卡通刷卡阅览,校外读者凭阅览证刷卡阅览。 2、读者只携带必需文具入内,书包、书刊等不准带入。 3、图书馆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,读者查阅合订本期刊时,使用完毕,请放回原来位置。 4、阅览室的期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读,可在馆内复印,或者办理手续外出复印,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阅览室。 5、请读者爱护期刊资料,严禁涂画、污损和撕毁。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 6、请保持室内安静、环境整洁,不要喧哗、吵闹,不在室内接听、拨打手机,避免影响他人学习。 四、电子阅览室上机规则 1、遵守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安徽医科大学校园网络用户行为规范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。 2、严禁携带零食、吸烟、乱扔纸屑和大声喧哗。 3、读者使用一卡通刷卡上机,读者下机统一刷卡结账。 4、电子阅览室内计算机装有保护卡,读者在上机过程中请将资料保存在自己的移动设备中,以免资料丢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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